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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春季开学前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0

衡阳市教育局 

 

 

衡教通[2020]9号

关于切实做好春季开学前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幼儿园):

1月3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延迟我省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明确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不早于2月17日。具体开学时间待省教育厅发布后另行通知。为进一步做好春季开学前后全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是排查摸底。继续对学校所有教职员工(含离退休人员)、学生、门卫、食堂后勤人员等一切在校工作学习的人员到湖北返衡的情况排查摸底;对既不是湖南人又不是武汉人、途经武汉入衡人员和湖北入衡人员进行排查摸底;对接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人员进行排查摸底,做到不漏一人。以上人员,务必居家隔离,隔离期满14天后才能返校。对停留在湖北的师生员工,电话通知暂时不要回衡。

二是不准补课。严禁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擅自提前开学,一律不得举办各类师生聚集性活动,正式开学前,学生一律不得返校。严禁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以任何理由组织线下培训活动和补课补习等活动。严禁全市教师从事任何形式的线下补课或家养家教活动。违者,严肃处理。

三是严格门卫管理。严禁外来人员未经批准进入校园,进入校园必须戴口罩、消毒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

四是加强疫病防护。各地各校要采购一定数量的口罩、体温枪、医用酒精和消毒液,用于师生防护和校园消毒。学校教工、门卫、食堂后勤等所有人员一律佩戴口罩上岗。

五是校园消毒。各学校要大力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对校园环境卫生大扫除大消毒,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做到经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对教室、食堂及厨具、宿舍、厕所、办公楼、传达室、图书馆、体艺馆等进行消毒。(具体做法见衡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衡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点场所预防控制工作指引的通知》)。

六是强化疫情预警宣教。各学校要面向离校学生,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尽快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

七是深化师生健康教育。各学校在春季学期开学后,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师生进入学校必须测量体温,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发现可疑症状(发热、咳嗽、呼吸困难、乏力等)师生,及时督促就医,并做好登记。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师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八是切实做好师生心理辅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后要组织一次集体心理辅导。有条件的学校要组建专门队伍,开通心理支持热线和网络辅导服务,将心理危机干预纳入疫情防控整体部署。

九是及时上报信息。各地各校发现学校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必须第一时间报告。排查摸底的情况按以前的要求报告。

十是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及时掌握信息;要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加强联防联控,获取专业指导,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报告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有效处置疫情。

 

                                    衡阳市教育局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