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校园动态  »  通知通告

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校安全工作督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0

 

衡教通[2020]168号

 

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校安全工作督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直各公民办学校(幼儿园):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学生安全管理视频会议精神、乌兰副书记和桂英副省长的重要指示、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安排,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安全工作,树牢红线意识,筑牢安全底线,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市教育局、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中小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专项督查由市教育局、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共同组织开展。为抓好督查工作落实,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2020年衡阳市中小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查领导小组,市教育局局长、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副主任程少平担任组长,市教育局副局长马建新、罗胜利、彭天文、主任督学肖智亮担任副组长,市教育局副主任督学及机关各科室和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治科科长凌建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督查内容

学校安全工作督查按照全方位、全覆盖、全要素的要求,对全市所有公办、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实地督查,重点检查以下主要内容:

(一)安全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落实综合治理与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情况,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责任明确;安全工作是否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规划;党委(党组)会议是否定期研究安排安全工作;安全工作是否部署及时,开展扎实;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暗访大整治行动等各项专项活动安排部署情况。

(二)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是否按照要求设立有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卫性器械、通讯设备,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场所、装备“六落实”;严格落实门卫值班制度,建立外来人员、车辆登记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情况;加大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完善“”一键式“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建设情况;是否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在学校周边设置减速带、警示标志等,在学校门口设置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乡镇农村校园逐步完善围墙等物防设施,实行封闭管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与推进情况。

(三)消防安全。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高层建筑防火综合治理情况;是否按照有关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及基本的灭火救援装备,并定期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照要求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组织演练。

(四)校车及交通安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工作开展,作用发挥情况;校车服务方案制定和实施情况;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在校车许可、安全监管工作中职责履行情况;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周边的安全警示牌、交通信号灯、斑马线、减速带等安全设施的配备情况;校园内交通标识和减速带等设施是否齐全,是否合理设置停车泊位,有无乱停乱放现象。

(五)防溺水安全。学校是否制定防溺水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是否开展防溺水主题教育“六个一”活动,并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了扎实有效的防学生溺水工作;是否协调有关部门对情况不明的河道、山塘、水库、沟渠、洞坑、废弃矿井等危险水域设立安全隔离带和警示牌;是否安排专人定期定时巡河巡塘。

(六)食品安全及疾病防控。学校食堂是否达到安全标准;校园内副食品店、超市和餐饮点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食堂食品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操作程序是否规范;加强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与管理情况;落实传染病防控及报告制度情况。

(七)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开展危化品综合治理情况;危险化学品仓库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安全隐患;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险化学品实行专室存放、铁门铁锁、双人双锁,并建立严格的进货、购买、领用、登记等管理规范;实验设施设备是否安全运行,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加强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管道以及气体钢瓶、高压灭菌锅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对特种设备是否加强日常检查保养,委托专业公司定期检测维修。

(八)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整治,治安、交通秩序、出版物市场、住宿场所、食品安全秩序情况,校园周边有无各类非法经营、违章搭建,机动车、非机动车是否乱停乱放,有无商贩摊点,中小学200米内有无设立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等;城市学校重点时段落实护学岗情况。

(九)校园欺凌治理。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情况,教育行政部门是否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防治学生欺凌的工作协调机制,学校是否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教育宣传情况,是否在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定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是否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是否对家长开展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是否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排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积极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对涉嫌违法犯罪及时向政法部门报案并配合处理。

三、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督查工作自2020年7月1日开始,至8月26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整改阶段7月上、中旬)。各县(市、区)及其中小学、幼儿园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及时部署,对照督查内容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

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并对本县(市、区)、本单位安全稳定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形成自查报告。各县(市、区)自查报告须在7月30日以前报送市中小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局综治科)。

    (二)集中督查阶段7月下旬至8月14日)。市中小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查领导小组派出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及其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集中督查。各督查组须将督查情况于8月17日前报送市中小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局综治科)。

(三)暗访复查阶段8月15日至8月22日)。根据自查、集中督查掌握的情况,市中小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查领导小组派出暗访复查组,对各县(市、区)及其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暗访复查,重点核查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

(四)汇总通报阶段8月23日至8月26日)。集中督查和暗访复查结束后,市中小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次专项督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形成工作报告;市教育局、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报告中反映的情况、问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并在全市进行通报;对工作组织开展有序、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隐患排查不力、整改不彻底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学校安全意识淡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解决不力的要进行约谈问责并限期整改,直至隐患彻底消除。

市教育局直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督查,按照规定要求,由相关职能科室直接开展督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对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部署开展,扎扎实实做好学校安全各项工作。

(二)深入督查,及时整改。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坚持边督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督查发现的重大问题,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及时研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其中,能整改的问题必须立即整改到位;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分步整改方案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跟踪落实,确保学校安全工作不留后患。

(三)加强研判,按时上报。开展督查期间,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及时总结学校安全工作经验,分析督查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及时上报工作信息。

(四)严守纪律,规范操作。督查过程中必须严把学校安全工作标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所有单位和工作人员务必严格遵守中央“八条”、省委“九条”、市委“十条”等有关纪律要求,依法依规行政、恪守工作规范。

人:欧阳帆

联系电话:8811349

电子邮箱:40288202@QQ.com           

 

附件:1.市级集中督查安排表

  2.学校安全工作督查清单

 

衡阳市教育局        衡阳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


附件1:

市级集中督查安排表

分组

成员名单

被督查县(市、区)及市直学校

第一组

组  长:马建新

副组长:尹  军

组员一:王道生

组员二:邬玉亮

组员三:装备1人

衡阳县、耒阳市、珠晖区、衡阳电大、衡阳师范、耒阳师范、市一中、船山实验中学、田家炳实验中学、逸夫中学、市十七中、耒师附小、交通工程学院、中南科技财经管理学校、湘南博远职业学校、皓源中学、博雅学校

第二组

组  长:罗胜利

副组长:邹  鹏

组员一:凌建军

组员二:督导1人

组员三:勤工1人

衡南县、祁东县、雁峰区、市八中、成章实验中学、市六中、市七中、衡钢中学、市外国语学校、市二十中、市华新实验中学、湖南工商职业学院、铁路运输职业学校、华泰职业学校、中德科技职校、成龙成章、船山实验小学

第三组

组  长:彭天文

副组长:谭  

组员一:欧阳帆

组员二:督导1人

组员三:装备1人

衡山县、衡东县、南岳区、市职业中专、衡铁一中、市五中、市实验中学、市九中、市十四中、市十五中、市实验小学、衡阳理工、科技工程学校、中创商贸职业学校、博文高级中学、衡阳雅礼中学、红太阳实验小学

第四组

组  长:肖智亮

副组长:董建国

组员一:罗  漩

组员二:勤工1人

组员三:装备1人

常宁市、石鼓区、蒸湘区、高新区、市二中、市三中、市十六中、市二十三中、二十六中、市实验幼儿园、市特教学校、潇湘卫生中等职业学校、蓝天工程学校、耀湘职业学校、华岳中学、船山二小

 

 

 

市级暗访督查安排表

时间

带队领导

成员

被检单位

联络员

8月15日—22日

罗胜利

王道生、凌建军、欧阳帆、罗漩

12个县市区(含高新区)、局属学校、幼儿园、二级机构。

欧阳帆13807343153

 


附件2

学校安全工作督查清单

序号

督查项目

督查主要内容

存在问题

综治与安全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

落实市教育系统综合治理与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情况,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责任明确。


安全工作是否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规划,并签订目标责任书。


委(党组)会议是否定期研究安排安全工作。


安全工作及安全隐患攻坚等专项安全活动是否部署落实。


安全风险防控

体系建设

安全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场所、装备“六落实”情况。


门卫值班、外来人员、车辆登记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安全管理、检查制度落实,防范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情况。


“一键式”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等校园重点部位技防系统建设情况。


学校周边设置减速带、警示标志、门口硬质防冲撞设施、乡镇农村校园围墙等物防设施建设、管理情况。


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与推进情况。


消防安全

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火灾防控情况。


配置消防设施、器材、灭火救援装备,定期检测维修情况。


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情况。


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演练情况。


校车及交通安全

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工作开展、作用发挥情况。


校车服务方案制定和实施情况。


校车及交通安全

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在校车许可、安全监管工作中职责履行情况。


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周边的安全警示牌、交通信号灯、斑马线、减速带等安全设施的配备情况。


校园内交通标识和减速带等设施是否齐全,是否合理设置停车泊位,有无乱停乱放现象。


防溺水安全

学校制定防溺水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情况。


学校开展防溺水主题教育“六个一”活动。


有关部门对情况不明的河道、山塘、水库、沟渠、洞坑、废弃矿井等危险水域设立安全隔离带和警示牌情况。


安排专人定期定时巡河巡塘情况。


食品安全及

疾病防控

学校食堂安全达标情况。


校园内副食品店、超市和餐饮点食品安全标准落实情况。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食堂食品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情况。


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与管理情况。


落实传染病防控及报告制度情况。


危险化学品和

特种设备安全

开展危化品综合治理情况。


危险化学品存放情况,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安全隐患。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专室存放、铁门铁锁、双人双锁、进货、购买、领用、登记等管理情况。




实验设施设备、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管道以及气体钢瓶、高压灭菌锅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是日常检查保养、定期检测维修情况。


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整治,治安、交通秩序、出版物市场、住宿场所、食品安全秩序情况,校园周边经营、搭建,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商贩摊点,中小学200米内设立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等情况。


城市学校重点时段落实护学岗情况。


校园欺凌治理

协调机制建立情况,学校是否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


集中、定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情况;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情况;家长培训、落实监护责任情况。


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情况,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制定情况。


防治学生欺凌专项排查开展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处置、实施欺凌的学生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向政法部门报案处理情况。


督查组组长签字:                  督查组组签字:          督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备注:此表一式两份,经督查组组长和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被检查单位留存一份;存在问题一栏填写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被检查单位对照检查清单逐项进行核实;督查组督促被检查单位落实责任、措施、经费、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