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校园动态  »  通知通告

湖南省教育基金会2020年开展 资助特困教师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0-11-10

湖南省教育基金会2020年开展

资助特困教师活动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以“全面小康决胜年”为抓手,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切实做好关心特困教师工作,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省教育基金会在积极助力教育精准扶贫中的作用,主动担当在推动全省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建设科教强省的社会责任,经省教育基金会理事会研究决定,在全省全面开展“爱烛行动”资助第十一批特困教师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 资助对象

1、面向全省和部分省直中学、高校的特困教师,共资助800名;

2、特困教师须满足条件:本人患重大疾病(含感染新冠肺炎)、负债5万元以上,或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损失巨大,生活特别困难。

二、资助标准

标准为1万元/人,共发放资助800万元。

    、活动程序

13月,省教育基金会通过信息化平台分配名额;

24-5月,各市(州)、县区教育基金会、学校通过IE等主流浏览器登陆省教育基金会信息化平台开展2020年度资助特困教师活动申报工作,并反馈2019年度受助教师情况;

36月,省教育基金会审批资助名单及资料,公示特困教师名单

4、7月,发放资助金。

    、活动要求

1、建设特困教师数据库。各级教育基金会全面摸清特困教师情况,定期完善更新特困教师数据库,做到精准识别,精准资助

2、严格申报程序。各级教育基金会、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爱烛行动”资助特困教师暂行办法》的要求审核特困教师名单及材料[申请表,身份证、教师证、医院诊断结果治疗费用票据复印件,当地政府部门(民政局/所、居委会/村委会)出具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相关证明],按规定时间通过省教育基金会信息化平台申报,要求申报对象为两年未接受过省教育基金会资助的教师,且申报的教师总数中退休教师比例不超过5%

3及时发放资助金。为了将资助金及时发放到受助教师手中,帮助他们解决燃眉之急,请各级教育基金会、各学校要确认填写的受助教师(持卡人)姓名、农商银行卡号信息无误。资助金采取两种发放方式:一是由省教育基金会直接汇入受助教师银行账号;二是选择现场发放资助金的市、县(区)教育基金会,省教育基金会将该地区受助教师资助金拨入当地基金会账户,当地基金会应在9月30日前组织完成资助金现场发放工作,并将发放签收单据报送省教育基金会;资助特困教师名单在省教育基金会网站上公示期满前过世的教师,省教育基金会不予以资助,由市(州)教育基金会酌情慰问;

4、建立反馈机制。各级教育基金会要建立反馈机制,组织志愿者及时了解助对象工作和生活情况,按规定时间通过省教育基金会信息化平台反馈2019年度受助教师情况;

    5、加强信息公开。资助前,各级教育基金会在在当地教育基金会或教育局网站公示资助名单;资助后要及时公布资助特困教师情况,实行助对象、助情况、助金额三公开,建立受助特困教师专项档案;

    6、强化舆论宣传。各级教育基金会要通过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受助特困教师的先进典型事迹,争取更多社会资源支持教师队伍建设。

 

附件1湖南省教育基金会开展“爱烛行动”资助特困教师活动

高校名单

 


附件1:

湖南省教育基金会开展“爱烛行动”

资助特困教师活动高校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学校名称

1

湖南科技经贸职业学院

2

湖南大学

3

长沙理工大学

4

长沙学院

5

长沙医学院

6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7

湖南理工学院

8

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9

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10

衡阳师范学院

11

湖南农业大学

12

湖南工程学院

13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14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15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16

湖南中医药大学

17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18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19

湖南科技学院

20

湖南工学院

21

湖南工业大学

22

湖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3

湘潭大学


 

 

 

 

 

 

 

 

 

 

 

 

 

 

 

 

 

湖南省教育基金会

 

 

 

“爱烛行动”助特困教师

 

 

 

 

 

 

 

 

 

 

 

 

 

 

 

 

 

 

 

 

 

 

 

 

人:

 

 

校:

 

 

填表时间:

 


 

 

 

 

 

5


 

资助特困教师材料清单

 

单位(盖章):

 

姓 名


工作单位











序 号


页 号

备  注









申请表












附件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教师证复印件













3、医院诊断书












4、治疗费用票据












5、重大自然灾害证明


由当地政府部门(民政局/






所、居委会/村委会)出具



 

注意事项:

 

1、湖南省教育基金会开展“爱烛行动”资助特困教师活动的申报、审核工作实行网络报送,已实现了无纸化办公。鉴于部分学校、县(区)教育基金会尚不具备无纸化办公条件,我会提供《湖南省教育基金会“爱烛行动”资助特困教师申请表》电子版,填报完成后,《申请表》及附件资料扫描件交由具备网络报送条件的县(区)教育基金会或市(州)教育基金会报送,纸质件自存备查;

2、申请表用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楚、工整,也可直接打印,不要以剪贴代填;

 

3、申请人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所在学校负责审核;

 

4、每个教师的申报材料必须按照装订顺序单独装订成册并编写序号;

 

5、上报材料复印件统一用 A4 纸张,小于此规格的证明材料,请粘贴于 A4 纸张(装订顺序参照材料清单)。


湖南省教育基金会“爱烛行动”助特困教师申请表

 

 

姓  名


性别


年龄


照片





工作单位


民族


邮编












地址




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










持卡人姓名


持卡人与受助者关系


银行卡号






身份证号


教师证号



教龄






所患疾病


患病时间


是否病休






治疗费用


负债数额


是否退休






申请资助类型

¨患病       ¨受灾




申请资助理由







学校意见

1、审批意见:¨同意  ¨不同意

2、公示情况:¨公示一周无异议 ¨未公示

3、治疗及负债情况:经核实,该教师负债数额    万元,治疗费用     万元。

县(区)教育基金会意见

1、审批意见:¨同意  ¨不同意

2、公示情况:¨公示一周无异议  ¨未公示





市(州)教育基金会意见

1、审批意见:¨同意  ¨不同意

2、公示情况:¨公示一周无异议 ¨未公

湖南省教育基金会意见

审批意见:¨同意  ¨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