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校园动态  »  通知通告

关于明确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工作及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0

关于明确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工作及纪律要求的通知

 

局直各单位(学校)纪委书记(纪检员):

根据市纪委要求,现将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工作及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从1月27日起,局直各单位(学校)纪委书记(纪检员)要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

二、立即对本单位(学校)落实春节期间带班值守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擅离职守的立即报告驻局纪检监察组;

三、主动协助本单位(学校)党组织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在岗在位、履职履责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每天下午5点前报驻局纪检监察组值班人员;

四、各单位(学校)纪委书记(纪检员)、纪检专干要增强自我防控意识,自觉落实好预防措施,确保自身安全。纪检监察干部自身有疫情和突发情况的,要第一时间报告驻局纪检监察组。

五、根据工作权限,及时向驻局纪检监察组报告或直接查处贪污、截留、挪用、挤占防控款物,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任何形式的聚餐聚会、传谣造谣和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敷衍应付、推诿扯皮、玩忽职守,瞒报、错报、谎报、漏报重要信息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及问题线索。

       

 衡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2020年1月27日